2)第四十四章:应该去种地_抱歉,方便让我喜欢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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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渐渐做起来之后,家里什么事都要陆喻父亲出钱出力,可以说家里所有要用钱的地方和要出力的时候,陆喻父亲的电话总会准时响起,而有好处的时候,却只想到陆喻的叔叔。

  对于陆喻母亲来说最难忘的画面可能就是老人突然在婚礼现场要走了所有礼金之后带着小儿子扬长而去,留下本来打算用礼金支付婚宴的新人面面相觑,在婚礼现场,他们因为没钱付婚礼的钱在那里尴尬的被留下。

  对于陆喻来说,那个地方充满了歧视,似乎叔叔的儿子永远高自己一等,每次去那里听着老头吹自己的亲孙子亲儿子都像是一种灵魂上的折磨。

  谷/span老人住在老式的筒子楼,陆喻在楼前驻足,磨磨蹭蹭的晃了半天。

  “我被气死了怎么办,妈你想过没有。”陆喻发了一条微信过去。

  “忍忍。”女人发来一个笑嘻嘻的表情。

  “靠。”

  陆喻走上外办的家属院,老人几十年来没有挪过窝,固执的住在这里。

  粉尘在空气中游弋,它们在阳光下无从遁形。

  陆喻敲响了房门,门开了,老人混浊的眼在门畔向陆喻看来。

  “来咧。”浓厚的陕普口音不平不淡。

  “来了,爷爷。”陆喻抬起了头,老人不过一米六出头的身高,佝偻在一起,陆喻足足有一米八二,自上而下的目光令陆喻感到心里一阵舒畅。

  曾几何时,陆喻还只能仰望这个老头,那会陆喻的家里没有暖气,冬天能把温度计冻炸,冬天,上交着家里一半收入的父母带着年纪尚小的陆喻,想借助在这里过冬,可老人最终还是把他们赶了出去,临走前还不忘记要工资。

  “去,去楼下,等着你叔去,还有你弟。”老人的话不容置疑,陆喻甚至连房门都没踏进去。

  “他们还要多久来?”陆喻漫不经心的问道。

  “多久你都得等,这是规矩。”老人把规矩两个字咬的很重,他的头早在几十年前就秃了,那鹰钩鼻就像威虎山中的座山雕。

  “外面太热了。”陆喻微微侧目。

  “去大门口。”

  老人的声音中带着不容置疑,好像陆喻只是个该听话的木偶,是个应该在门口候着的家仆。就应该恭敬的等着这个家真正的子孙前来。

  “行呗。”

  陆喻转身就走,陆喻的母亲曾经说过,老人的年纪太大了,陆喻说话很冲,冲撞了心情最后还需要陆喻父亲去照顾,他自己的好儿子是不可能去的。

  外面日光灼灼,空气都被热气扭曲,西安的盛夏热的异常,甚至有过四十度的高温。

  陆喻站在阴暗的楼道口,百无聊赖的玩着手机,这里不是大门口,可大门口连个树荫都没有,万一又要像上次一等半个多小时,陆喻可是阳光过敏体质,暴晒带来的红疹就够他吃一壶的了。

  一根烟,两根烟...

  终于来了。

  他身材瘦削的叔叔带着自己的宝贝儿子出现在楼道前。

  不同于父亲的大腹便便,陆喻叔叔的身材瘦高,可是从小独占着溺爱的他,按陆喻的话说,真是娘暴了。

  “陆喻。”

  “叔。”陆喻没什么表情。

  上小学的男孩过来使劲的把陆喻推了一把,陆喻没反应过来,微微趔趄一下,小男孩笑嘻嘻的躲在父亲后面。

  “哎呀,尧尧。”叔叔的声音尖细带着尾音:“叫哥哥。”

  “不叫。”小男孩执拗的说道。

  “好吧好吧,但一会要叫爷爷呀。”男人宠溺的摸着男孩的脑袋:“尧尧劲真大。”

  陆喻冷笑着说道:“是啊,劲真大,以后应该去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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