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章 江湖_我凭汲取功法苟到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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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主角和反派之间的争斗,更多的则是那些悲苦众生。

  古代生产力及其低下,很多农民长年累月吃不饱,都是面黄肌瘦,身上穿的是破布麻袋改成的衣服,很多人脚上不穿鞋,脚底长年累月积攒,生出一层厚厚的死皮,充当鞋子。

  甚至有些可怜的人连衣服都没得穿,身上裹了一层厚茅草。

  他们没有接受过教育,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就连思想也极度贫乏,原始的简直就好像是会使用工具的大猩猩。

  更可怕的是,这样的人,很多!数量甚至比秦州城内的人还要更多。

  这些人的存活完全是凭借着本能,没有文明,他们只是半人类,半野兽的存在。

  只要有人给他们一口吃的,让他们做什么,他们几乎就会做什么。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大周皇朝有那么多起义军吧?

  在饿死和谋逆大罪前,他们只会选择先让自己活着。

  这真真是人命如草芥了!

  一次在田野间,几个孩子羡慕的围绕着陆忘川,眼巴巴的瞅着他,眼神中流露出浓浓的渴望和祈求。

  陆忘川心生不忍,将怀中烧饼取出来,本想施舍,却不料引来几位村夫觊觎,更有甚者,拿着镰刀就朝他走来。

  这些人一是被穷疯了,饿怕了。

  二则是因为陆忘川不是本村人,荒山野地,又没有摄像头,杀一个外人,就算是官府也查不出来。

  至于负罪感,呵呵...那玩意在食物的面前只能是一个一毛不值的垃圾。

  穷山恶水出刁民!

  叹息一声,陆忘川无可奈何,只能一剑将其斩杀。

  陆忘川也路过不少村子,发现在大周偏僻乡下,人相食居然十分常见。

  有时候自己家的人死掉了不舍得吃,就和别人换一下。

  至于买卖儿女,为奴为仆,为娼为妾就更是家常便饭。

  十几岁的少女,开出价码居然比城里最下贱的勾栏还便宜。

  一夜只要一个馍馍!

  命比草贱这个词被演绎的淋漓尽致。

  你永远也不知道,人类的底线到底在什么地方?

  这让他不由得更加庆幸,自己穿越在了秦州城内,又成为了一个小捕快,受二叔庇佑。

  这是何等幸运?

  如果是在这里的话,说不定都要被人吃了。

  当然,也不是说这个世界所有人都是这样,也是有一些过得不错的,还养着武者看家护院,身强力壮一拳头就能打死一个瘦弱的老百姓,老百姓再饿也不敢随便去抢粮。

  所以说,有钱的活的很滋润,没钱的活的比狗都不如,可那毕竟是少部分人!

  至于那所谓的江湖儿女情长,高手对决,其实不过是夸大了。

  练了两手功夫的地痞流氓,强抢了民女,几经传播,便是一段儿女情仇。

  吃都吃不上了,哪有什么儿女情仇?

  三两位迈入凡境七八品的武者,在田野间比拳,便能被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山野村民夸大宣传,吹捧上天。

  其实也同样怨不得他们,因为在他们这些战斗力还不足一的渣渣面前,凡境七八品武者,杀他们如同蝼蚁一般简单!

  他们自然就觉得格外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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