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27章 第 27 章_咸鱼少爷穿成反派的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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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来。

  唐煜说:“我写幅字送您吧。”

  听说他还会写字,王兴海立马让王辞准备笔墨。

  王兴海还有一个爱好字画的孙子,家里自然是不缺这些,不过东西搬来搬去费劲,王辞提议让唐煜去隔壁的书房。

  另一间书房跟刚才那件大相径庭,进门就闻到一股墨香,墙上挂着几幅字画,柜子上也摆放着卷起的卷轴。

  跟进来的人多,唐煜也没空去细看,宣纸平铺桌面,镇纸压在两侧,唐煜很熟悉这些,王辞并没有帮上什么忙。

  周平江看着他熟练的摆弄着一切,眼底的欣赏就更浓了。

  早在唐煜去他家挑中一块砚的时候,周平江就知道他会这些,但看到他落笔,写下“福寿康安”四个字,周平江还是惊艳了一把。

  “好字!”周平江忍不住道。

  同样被惊艳到的人还有秦时律。

  秦时律想到唐煜之前买的毛笔,还因为没有买到想要的而伤神,当时他还以为他只是买着玩,原来他真的会写,而且还写的这么好。

  胡正廷则是:“???”

  说好的废物呢?

  谁家废物会写毛笔字?

  胡正廷脑袋都快打结了。

  末尾的落款,唐煜只写了一个“唐”字,他放下笔,看向王兴海:“老先生生辰快乐,长寿福泽。”

  王兴海一连道了好几声“好”,可见对其满意的程度甚至超过了刚才那局对弈。

  王行悄声问秦时律:“他怎么跟我听说的不一样?”

  秦时律笑了笑没说话。

  谁不是呢,他跟我想的也不一样。

  到底还是了解少了,秦时律对他的印象只停留在小的时候,长大后无非都是道听途说,听他是怎么不学无术,听他是怎么被唐伟宏养废。

  现在看到他不仅会下棋,还能写的一手好字,秦时律骄傲之余还有些不安,如果唐煜那天没有提出跟他结婚,如果他当时拒绝了,那么他是不是一辈子都不会发现他身上令人骄傲的一面?

  想到这秦时律不仅皱眉。

  一众小辈儿当中,不免有王兴海喜欢的,但对唐煜他却是欣赏,不似于对聪明的学生那种欣赏,而是有种惺惺相惜、相见恨晚的感觉。

  王兴海指着在场的王行、王辞和胡正廷,还把他的那几个学生也给指进去了,“你们都学学,都学学小唐,别一天到晚就知道赚钱,赚那么多钱有什么用,还不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

  唐煜抿了抿嘴,他想说,钱还是很有用的。

  一抬眼,唐煜瞄到了墙上的一幅画,他愣了一下。

  这是他第二次看见自己的画了,还是之前在谭凤楼那个戴眼镜的男人拿去的那幅,跟他一起穿书的画......

  周平江注意到他的视线,笑着说:“还说不喜欢这幅画,每次见到眼睛都直。”

  唐煜问:“这幅画怎么会在这?”

  周平江说:“上次带画的人叫王苏,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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