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7、刘超_穿到影帝年幼时养崽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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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凶器丢在了下水道,但口供里没有提到宋嘉德在捅伤后为了丢弃凶器而再次返回拿走凶器,那么这个插在爸爸身上的凶器是怎么突然变到了宋嘉德手里,又真的是他丢弃凶器的吗?”

  “你是觉得宋嘉德的口供有问题?”

  虞瑾佳严肃地点了点头:“宋嘉德虽是对犯罪事实如实供述,但实则是有重大瑕疵的辨认笔录。当年办案人员是否对宋嘉德进行了严刑逼供,是否还有办案人员为了把口供做精做绝,排挤了其他法定证据甚至对与口供不一致的技术鉴定不随案移送……我想要当年完整的讯问笔录。”

  最近热搜上曝光出的一个二十多年的冤案,就是被警方屈打成招的……所以虞瑾佳特别关注了这方面,看见网上分析说冤案产生是因为当年在公安系统有两个错误口号一直很流行,一个是“限期破案”。一个是“命案必破”。

  虽说抱着“为社会稳定而战、为警察荣誉而战、为人民利益而战”的信念,但反复强调“命案必破”必然会给公安司法机关办案增添无形的压力,他们要在“限期破案”框架下迅速结案。

  尤其那个年代dna技术还未完全普及,侦查机关就把主要精力用于突破嫌疑人的口供上,认为口供就是万证之王,

  导致重口供的情况下,只要犯人认罪招供就判罪造成了很多冤假错案的发生。

  另外还有破案业绩的考核,导致有一部分警察为了结案或者争个人荣誉升官,而去硬抓一个嫌疑人进行审问,甚至为了获得所谓的口供频繁暴力威胁、刑讯逼供,不惜故意违法及制造冤假错案。

  所以虞瑾佳觉得,宋嘉德很有可能也是因为这些原因被错抓的。

  刘超闻言眉头凝重。

  “佳佳,时间过去那么多年,你催眠记起的记忆也不一定是正确的。很多成年的目击者会把自己的臆想当成事实,更何况你那时还不到十岁。而且如果凶手想要栽赃给宋嘉德,就更应该要把刀留在老虞身上。扔到下水道里很有可能会令指纹和血迹被污染而提取不到任何证据。甚至当时警察只隔几分钟就到达现场,他不可能凭空消失不留下一点痕迹。”

  这一点,虞瑾佳也考虑到了,她将自己和封景曜讨论后的结果一一说道:“插在体内的刀可以压迫受伤组织起到止血作用,爸爸当时肯定还有意识,但拔出后大量出血导致爸爸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凶手应该是为了让爸爸失血过多而去拔刀,拔走刀的时候导致爸爸倒地的姿势发生了变化。但那时警方快来了,他来不及调整姿势,或许觉得没人看见没必要调整,而拔出刀后丢在旁边不带走就太违和了,所以丢在了下水道里。甚至有可能,他就是从下水道逃跑的,这样他能完全避开追捕的警察。真正的凶手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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